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法律效力吗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否有效需要看是否是夫妻双方同意一直的赠与行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决定将财产赠予他人,并完成权利转移的,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一方是为了转移财产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则该赠与无效,离婚一方可以将该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对转移财产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否有效有下列情况:
1.离婚前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无效的。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对转移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离婚后的财产如果在离婚时协商分割好,则属于个人的财产,可以转移给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
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有离婚判决书但是没有离婚证是否算离婚了
有离婚判决书但是没有离婚证是可以的。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选择一种方式办理即可,两种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不需要重复办理。所以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也能证明夫妻离婚了,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
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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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中国西部一个文明古老的县份,黄河上游一方生机蓬勃的土地。她处于黄土高原西北边缘,位居甘肃省中部,山环水绕,地域辽阔,钟灵毓秀,人文荟萃,历史源远流长,文化积淀深厚,自古就是连接中原与西域的必经通道,成为古丝绸之路北线重镇之一。素有“秦陇枢机”、“金城锁钥”之称谓,被誉为“陇上名邑”、“黄河明珠”。靖远县辖3个镇、15个乡:北湾镇、东湾镇、乌兰镇、平堡乡、糜滩乡、三滩乡、大芦乡、兴隆乡、双龙乡、石门乡、刘川乡、高湾乡、靖安乡、五合乡、东升乡、北滩乡、永新乡、若笠乡。靖远,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她犹如华夏文明摇篮中的一枝奇葩,以其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独特的地理人文景观,展现出不凡的气势,绚丽多姿,古朴典雅。追溯境内先民活动的踪迹,在距今五千年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这块古老的土地上便有人类生存繁衍,考古发现了堡子山、红嘴子、庙洼山等多处人类生活遗址,出土了大量陶器及石具文物。春秋战国时期,靖远为羌戎游牧地,保存有西周至春秋时期游牧民族的典型文化遗址——吴家川岩画。战国末期为秦国领地,秦统一中国后属北地郡。西汉武帝元鼎三年,始置祖厉、鹑阴县,肇启靖远两千一百多年的县级行政建制历史。元鼎五年,汉武帝西行巡游到达祖厉县,临黄河而返。南北朝时期,西魏大丞相宇文泰率部出征会师于祖厉县,欣然置为会州。历经隋唐宋元朝代,境内长期处于争战状态,唐末陷于吐蕃,宋代先后为西夏和金朝占领,州治多有迁徙,称谓频繁更易。明朝因边防需要,于正统二年设置靖虏卫,这里成为明王朝与北元蒙古国的军事冲突地带。清代顺治元年更名靖远卫,雍正八年改称靖远县。此后,行政隶属关系多有改变,但县名沿用至今。